试论运动员竞赛获胜的心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6-15 18:51所属分类:教育类期刊浏览:次
试论运动员竞赛获胜的心理条件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运动员。 1.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观察法、调查访问法。 2 心理的适应性 在体育运动中,如果把各个不同的运动项目的竞赛视为特殊作战的话,那么,对于每个不同的运动项目的适应性就是特殊的适
试论运动员竞赛获胜的心理条件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运动员。
1.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观察法、调查访问法。
2 心理的适应性
在体育运动中,如果把各个不同的运动项目的竞赛视为特殊作战的话,那么,对于每个不同的运动项目的适应性就是特殊的适应性,许多运动项目和竞赛都需要的适应性,就是一般的适应性。作为一次具体的运动竞赛来说,两种适应性都是不可少的。
由于在竞赛前,教练员都制定了作战计划,在比赛中具体执行作战计划还要靠运动员来实现,特别是当比赛形式发生变化时,作战计划的临时调整,更要依靠运动员的随机应变,尽管领队、教练员与运动员在整个竞赛中的任务不同,所要求的心理因素的比重也各有差异,但都要求他们具有对运动竞赛相同的某些心理适应性,如智力和个性方面的适应性。
2.1 个性的适应性
竞赛是一种要求充分发挥体力、智力和技术的、激烈而持久的竞争性活动,因此,它对个性具有特殊的要求。从许多运动员的性格调查来看,大多数运动员都具有活泼、外向的倾向。不过,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对运动员性格的要求还略有差异,个人项目运动员在控制性、冒险性、感受性、内向性、急进性和自我满足性方面,都比集体项目的运动员高。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则更富于外向性,更爱活动,更开朗。在神经类型和气质方面,优秀运动员强型的人占大多数,即胆汁质、多血质和粘液质的人更适合竞赛的要求,
由于竞赛要求运动员的个性具有适应性,所以,在选拔运动员时,要考虑侯选者的个性是否符合竞赛的要求,运动训练中要从运动员的个性特征出发,因材施教,比赛时更应该根据运动员的个性适时的,恰当的安排出场比赛和退场休息,以利于尽量发挥其作用。
2.2 智力的适应性
竞赛中的所谓作战能力是由多种因素所构成的,它包括对于所从事的运动项目的丰富的知识,对于环境状况的迅速敏捷而又正确的判断和预测,为达到目的而选择和决定最有效的手段,对作战计划的最恰当的、适时的实行和修正;具有一系列的多种多样的身心协调活动等,据美国心理学家韦克斯勒的见解,所谓智力就是一个人有目的地行动、合理的思考、对环境有效的适应等的各种能力的综合。竞赛中作战能力可以说主要是由智力构成的。
所以,为了使竞赛获胜就要要求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智力对情况瞬息万变、结果难以预测的竞赛具有高度的适应性。例如我国女排队员张蓉芳。她能根据对方的布防情况,或重扣,或轻吊,使对方防不慎防。但是,究竟应该打出什么样的球,都是在几十分之一秒内做出判断并付诸实施,所以,这不但是技术的比赛也是聪明才智的比赛,可见张蓉芳确实具有高度的适应性。
3 对现实的认知水平
竞赛中的认知主要内容是“敌”我双方的情况。细致的观察,客观的,毫无成见的分析和判断,做到这些要依靠丰富的竞赛知识和经验。
一位优秀的教练员或运动员一般都应具有相当出色的对现实的认知水平,才能准确的发现该队的现实战斗力和应当具有的的理想的战斗力之间的差距,明确认识练习的目标和能够实现的目标,从而在对现状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和执行作战方案,但是,也有一些具有一定临场指导经验的梦想家基于求胜的迫切愿望强制进行某些无视现实的比赛。这种情况有时也可能会获得成功,因为争取胜利的积极性或魄力有时也会压倒对方,甚至在某些脱离现实的认知的作战中取胜,但是,这种情况毕竟带有偶然性,而且胜利也是难以巩固的,可见,必须提高对现实的正确认知的水平,才能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的战略战术,取得比赛胜利。
4 比赛时的精神力、技术和体力
精神力是指保证运动员充分发挥身体、技术和战术能力的心理因素,由于运动能力和运动技术是在长期的训练中,靠运动员的身体和心理活动水平的提高和协调配合而获得的,所以,在比赛时要把平时获得的运动能力和运动技术发挥出来仍然要靠身体活动和心理活动的协同配合,而对于人来说,身体的许多活动都是在心理活动的支配调节下进行的,所以,心理因素起着主导作用。
以运动员的身体形态来说,身材高大当然较为有利,但是,即使身材矮小,只要精神力强,同样能成为一流的运动员,如我国举重运动员姚景远,生就了一双小手,连直径2.8厘米的杠铃都握不过来,这对举重运动员来说是致命的弱点,但他就采用多种方法刻苦训练,最后,身负110公斤重物能在单杠上吊20秒种以上,小臂变粗了,十个手指像铁钩子一样有力,终于在23届奥运会上获得举重金牌,他都是靠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克服了身体缺陷。
在这里所说的精神力,并不是上帝赋予的不可捉摸的神秘力量,而是在运动员对比赛的意义和价值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产生夺取胜利的强烈需要和动机,从而使身心处于积极状态,以致能得心应手的发挥技术,这些心理因素,就是支配运动员的精神力量。
强调精神力在比赛获胜中的作用,与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意志论是截然不同的,人的意志行动(如比赛时的跑、跳、投掷等)只有符合客观规律和具有相应的技能才能达到目的,如果没有从事该项运动的精湛技艺,那么,无论怎样发挥精神力量也不能克敌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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